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

酒国

夜里,走在这街道上,无人把目光放在这位陌生男人身上,更无人愿意上前慰问他。毕竟,这条街道上,有着不少人的流金岁月被吹走了,刮的是一场97年后再次卷土重来的风暴,而他,只是被吹毁的其中一个。衬衫的第二颗纽扣何时不翼而飞了,他也不知道也不想再理会。脚下的皮鞋,又曾经陪他踏破多少条街道,如今也面目全非了。然而,他依然纵容自己继续往前走,或许应该说他早已没有回头路了。终于,在寒冷的后巷,他被可恶的玻璃瓶推倒了。他大笑了一声,向天呐喊了一声,看着紧握在右手的全家福,如今已多么狼狈。他忍痛把全家福给捏毁了,像当初一样。左手举起了解愁的药水,往喉咙灌了几口,让它流入了胃,穿过了肠,又是否能流到过去的岁月?那廉价的啤酒最终又会流到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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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与想”,一家经营了快接近8年的酒吧。酒吧内的酒客大都是些单身人士,都希望在这儿找到自己的“梦想”。飞镖台上总是站满了许多人,看着神“镖”手的美誉,今天又落在谁的手中。酒吧内所播的歌,并不是时下最流行的嘻哈,也不是一些饶舌歌曲,竟还是那一首《如果你是我的传说》,却让酒客希望将美好的一刻留到天长地久。这是酒吧的老板娘最爱听的歌,但,他不是朱丽倩,她只是个极普通的单身女郎。

“老板娘,想要被威士忌,还是伏特加?”酒保问。
“来一杯朗姆加柠檬好了。”老板娘。

在这个没有人会点牛奶的地方,她选择了一杯女性化的饮品。这杯饮品,有人把它称为“ 恋爱的滋味 ”,酸和甜的味道恰到好处,却一点也不减酒精的涩味。她,从没在酒吧,点过这饮品。八年了,可能真的是时候找回那杯朗姆加柠檬了。她一干而尽,她的恋情,又是否能随着这杯酒,流到她社身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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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的昏暗,小提琴的演奏,摆在桌上的那一束花,虽不是象征爱情的玫瑰,确是今晚女主角最爱的郁金香。此刻的情节,是多么戏剧性,却又多么的罗曼蒂克,而且有吸引人。男主角所穿的是深蓝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装外套,却打了一条粉红色的领带。女主角穿的是一身粉蓝色的连身裙,一双三寸高的高跟鞋,还戴了一条心型的项链。高贵的打扮突显了这顿晚餐的重要性。而唯一的败点竟是男女主角都是拜观音的,没有点催情的牛扒,只点了鸡扒。男方主张点了了一瓶99年的merlot,但,女方却点了支sauvignon blanc,,因为她嫌红酒太涩了,难以下口。男主角认为在这节日里,只有红酒才最适合,因为红酒虽涩,却也代表热情。女主角却觉得,倘若爱情过于苦涩,人又怎么会那么期待呢?白酒带有甜味,也有纯洁的象征,这是女生所期待的爱。在热情与纯洁交叉之中,两杯酒真的可以一起喝下吗?爱情又会随那一杯酒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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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的客人,全都到了,也准时在 7 时30分入席了。台上播放着新郎和新娘的成长历程与相爱过程,多么令人回味无穷。在媒婆的主持下,新郎再也掩饰不住脸上的兴奋,新娘也显得多么腼腆。受邀的双方家长都到台前进行婚礼的祝酒仪式。双方父亲和新郎各自拿着一瓶未开盖的香槟,希望能摇出火花,摇出个好兆头。香槟打开的一刹那,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被香槟溅到了,溅到的是开心和喜悦。最后,新郎握着新娘的手,把香槟倒入了牌号的酒杯里头。媒婆说,那是意味着细水长流。而这么一瓶香槟又是否能带领这一对新人,一同流到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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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vas,Martell 和 Hennessy,三个昂贵的品牌,三个被誉为一级的烈酒。50多岁了,他对这三款酒一向是爱不释手的。喝烈酒不可以渗水,只能加冰。这是他的喝酒理念,渗水会破坏酒质。妻子与孩子都劝说,希望戒掉喝烈酒的习惯。烈酒最伤肝,他不是不晓得。酒,是种调剂生活的饮品,也是他人生最大的乐趣。和一群老朋友坐在一块儿喝着此等美酒,说着往事,伤肝又有何相干呢?当中的辣味、呛味、苦味、甘味,还有那足以形容他人生的滋味,尽在畅饮中。喝酒的人,有句话:就好喝的地方,正是因为它难喝。因为喝下的都是自己的故事。酒的故事,又在何处寻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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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魔又再度获胜了,多少的球迷为它欢呼?数不尽吧。坐在酒吧内的,坐在mamak档的,坐在家里的,数不尽的。而这群人则是酒吧内,参与“ 曼联之夜 ”的一群球迷。一群为了曼联的得胜而畅饮。他们痛快、兴奋,为了支持的队伍获胜,也为了自己的获胜。但,他们手中所喝的、所干的,并不是其他的酒,依然是啤酒。廉价的啤酒,这儿又是它最终的去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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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流到人间各处,各角落。人,流落到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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