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無疾而終

想一想,其實很喜歡一個人或許是一種罪過,
特別是喜歡一個不會喜歡你的人。受罪的不僅僅是一個人。

人總是不那麼大方,一旦很喜歡很喜歡,就很難單純地很喜歡。
如果可以的話,也會期望對方也如同你喜歡他一般地喜歡你,
然而事情總沒有那麼完美,因為我們並非活在童話世界里。
很多時候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之下,被迫暗地裡去喜歡,
感覺就是閉著眼睛走路,只能向前走,卻不知幾時才能到達終點。
知道碰上釘子,跌倒或受傷,才願意停止。

常覺得,一段感情裡頭,加害者和被害者或許是同樣難受的。
或許換個角度看,他自己也很想讓自己喜歡你,
因為他也並非傻瓜,喜歡一個喜歡自己的人該有多幸福,
奈何,他,做不到。這最最無奈。

喜歡一個人不喜歡自己的人不是罪?
喜歡一個人不喜歡你的人怎麼樣不是罪?是讓自己白白活受罪。
時而想坦誠一些、勇敢一些去面對自己的感情都沒膽子。
看見他人幸福,泛起一點點心痛,都會忍不住低頭罵自己自私。
逃避,又殘忍。面對,亦如是。
有時候忍不住詛咒自己,爲什麽要讓自己陷入兩難,
另一方面又要強裝有情有義?

最後決定了揮刀斬斷情絲,然後難過得心臟滿布裂痕。
連一點點同情都不想接受。傷得透徹,痛到了底以後,
才慢慢慢慢被迫放下所有的情感。
最可憐的莫過於每個人都讚揚你大方得體的時候,
只有自己知道,沒有人如此愚蠢不過。


2014年3月1日星期六

沒有選擇

原來我們一直都沒有選擇。

不少人會從選擇上去談自由,
認為人有權力去選擇自己想要或不想要的,
然而這種想法難免帶點天真。
既然連生於這世界如此大的事情都無法作選擇,
那我們哪來的信心認為自己可以選擇未來的路?

有人說我是悲觀主義者,除了出生這回事以外,
人生應該都操縱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應向命運屈服。
想一想,我們真的擁有決定權嗎?
其實我們每做一個決定、每走一步,無不受外在的環境影響。
所做的決定幾乎無一不是成長環境所影響。
然而,誰敢說自己的成長環境是源自于自身的選擇?
如果沒有,也就是說我們引以自豪的理想決定,
完全是受環境所影響,和理智、客觀沒有直接關係,
包括一切的道德價值觀。

或許我們曾拼勁地與命運對抗,頑強地想要力挽狂瀾,
但,又如何呢?到最後我們得到些什麽?
就是一直自我以為驕傲,別人卻覺得可笑自由選擇權。
命運選擇了人,人選擇各種辦法對抗,
到頭來,連自己都忍不住笑自己。

有時候真的很想要有一個重來的機會,
嘗試去改變一點點上天的安排,
但,很慶倖,一切無法重來,
否則,結果會是眼睜睜看著悲劇如同劇本般一幕幕上演。
告訴自己,哭一次就好,下輩子,或許你、我、他不會再遇上。
如果真有下輩子。